名称 | [行政处罚]14103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 ||
发布机构 | 厅政法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15-00194 |
主题分类 | 执法流程图及服务指南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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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保留 |
事实依据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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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实施 |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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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法定期限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无 |
实施机关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咨询电话 |
0311- |
责任处室 |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监督投诉电话 |
0311-83035052 |
处罚对象 |
施工单位 |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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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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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