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行政强制]142007: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 ||
发布机构 | 厅政法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15-00160 |
主题分类 | 执法流程图及服务指南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类别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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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保留 |
事实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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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实施 |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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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强制 |
法定期限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无 |
实施机关 |
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咨询电话 |
0311-83991218 |
责任处室 |
监督投诉电话 |
0311-83024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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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交通建设企业 |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
1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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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时间 |
石家庄市振岗路120号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