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变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的通告 | ||
发布机构 | 宣传中心 | 索引号 | 000218173/2019-00963 |
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下述35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一、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二、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三、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四、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五、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六、 设立收费公路审批;
七、 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确定;
八、 收费公路收费站设置审查批准;
九、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十、 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审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十一、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十二、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
十三、 国家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十四、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十五、 地方铁路运营许可证(含临时营运许可证)核发;
十六、 在公路周边一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许可;
十七、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只接受网上申请);
十八、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限于省属高速公路项目);
十九、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限于省属高速公路项目);
二十、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限于省属高速公路项目);
二十一、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限于省属高速公路项目);
二十二、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限于省属高速公路项目);
二十三、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限于省属高速公路项目);
二十四、 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
二十五、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二十六、 民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二十七、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
二十八、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备案;
二十九、 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
三十、 高速公路初步设计行业(预审)审查;
三十一、 公路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初审;
三十二、 省交通运输厅投资的汽车客货运站场初步设计的行业审查;
三十三、 交通运输部负责审批的航道工程初步设计的转报;
三十四、 交通运输部负责的航道工程开工备案的转报;
三十五、 交通运输部许可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初审。
自7月16日起,以上事项的受理地址变更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此前省交通运输厅及所属事业单位设立的行政许可大厅(窗口)不再受理以上政务服务事项。
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以下四项政务服务事项仍在申请人所在地市级港航(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登记:
一、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二、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三、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四、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因地址变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具体办事指南详见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www.bambio-th.com/)。投诉咨询电话:0311-66635290、66635302。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网上申请咨询电话:0311-83033160、83033170。
特此通告!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