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省属高速公路项目路政许可办理工作的通告 | ||
发布机构 | 厅公路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19-00962 |
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办字2019【21】号)规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据此,省厅决定将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主体进行变更:
一、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这6项许可事项原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总队负责办理,自2019年7月1日起由省交通运输厅办理。
二、上述行政许可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内设机构公路处负责办理。
业务受理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311-66635290、66635302。
三、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标准、提交的申请材料按原规定不变。
特此通告。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