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公示表(三) | ||
发布机构 | 厅执法局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4-00068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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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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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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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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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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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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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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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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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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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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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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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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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交罚工决字〔2024〕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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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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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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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0100089434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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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17年4月, 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未经发包方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意,擅自将承揽的信息化管理咨询与服务分包给深圳市中交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属实,无从轻、从重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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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将承揽的信息化管理咨询与服务进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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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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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行政处罚第294(2)项,轻微情形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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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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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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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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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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