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承德机场通过行业验收及使用许可审定 | ||
发布机构 | 省民航发展建设办公室 | 索引号 | 000218173/2019-00082 |
主题分类 | 规划与解读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17-04-14 | 主题词 |
2017年4月11日-14日,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组织实施了承德新建民用机场工程行业验收及使用许可审定。验收(审定)委员会认为:承德机场民航专业工程,符合国家和民航现行的有关标准及规范;工程主要设备设施基本按设计内容和技术规范施工、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正常,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各工程基本满足运行安全和生产使用需要,原则同意通过行业验收;承德机场基本符合《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56号)和相关规章标准的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机场使用许可审定。下一步,机场建设、运营单位将根据验收及审定委员会意见,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民航河北监管局复查,复查合格后承德机场将正式开放使用并通航运营。
本次验收分为飞行区工程、目视助航及供电工程、航站楼货运库工程、空管工程、安保消防工程、应急救援工程、供油工程和工程概预算及档案资料八个专业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并针对重要部位、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实测实量、抽样试验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讨论形成了各专业组验收意见;审定组分为飞行区、目视助航及供电、航站楼货运库、机场空管、安保消防、应急救援、航油供应和人员素质调查八个专业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模拟演练、访谈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等方式开展审定工作,讨论形成了各专业组审定意见,最终汇总形成行业验收及使用许可审定委员会意见。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民航河北、北京、内蒙古监管局,民航专业工程华北质监站,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机场管理集团,中国航油河北分公司,承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承德机场有限公司,承德机场建设管理局及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参加了验收及审定。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省民航办主任王普清,副厅长程行仑及省民航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