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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的决定》解读
发布机构 法制司 索引号 000218173/2023-00069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9 主题词

【转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的决定》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29 08:52信息来源:法制司访问量:?字体 :[ 大 ][ 中 ][ 小 ]

日前,我部以修正案形式对《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有关情况如下:

一、修改背景

《规定》是适航审定领域的重要规章,规范了航空器排放方面的技术要求。近年来,国际民航组织对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6《环境保护》卷Ⅱ《航空器发动机的排放物》作出修订,新制订了卷Ⅲ《飞机二氧化碳排放》,优化调整了航空器排放方面的有关指标要求。为此,需要对照国际民航公约及其附件16的要求,对本规章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是将规章中氮氧化物的监管要求从现在的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6卷Ⅱ的第二版(1993年)修订至第四版(2017年),修订后,气态排出物,包括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的排放标准要符合附件16卷Ⅱ最新要求。二是参照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6卷Ⅱ内容,通过修改第34.1条中“航空涡轮发动机”的定义,增加了对涡轴发动机的燃油排泄要求。三是在第34.21条中增加了非挥发性微粒物质(nvPM)的排放要求,同时,将亚音速涡喷涡扇发动机的烟雾(SN)排放要求适用范围调整为2023年1月1日及其后制造的额定输出不大于26.7千牛的每台新的涡喷涡扇发动机。四是新增一章(E章),对接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6卷Ⅲ《飞机二氧化碳排放》,规范了飞机二氧化碳的排放要求。五是对规章中引用的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6版本作了更新。

相关政策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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