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转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导则》解读 | ||
发布机构 | 公路局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0-00533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 主题词 |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导则》(JTG 5610—2020,以下简称《导则》),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导则》(JTG H40-2002,以下简称《02版导则》)同时废止。为便于理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02版导则》自2002年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文件的编制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养护管理信息化发展,公路养护相关标准规范相继修订,公路养护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涌现,《02版导则》已难以满足当前公路养护的实际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预算编制,提升公路养护预算的编制和管理水平,适应公路养护事业的发展和新机遇,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导则》的修订工作。
二、定位和作用
《导则》定位于公路工程标准体系公路养护板块中造价模块总领性标准,是制修订其他公路养护造价依据的基础,对于推进养护预算文件编制标准化、统一全国公路养护预算口径、引导公路养护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导则》对公路养护费用组成和费用计算方法等作出了规定,但考虑到全国各省(区、市)地质、地形、气候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较大,对养护资金存在不同的需求,因此《导则》没有制订具体的费率和配套的养护定额。具体的费率和配套定额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并发布,以满足当地实际工作需要。
《导则》修订以“内容全面、引领发展、智慧高效、简单实用”为基本原则,结合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等公路养护相关技术规范,涵盖日常养护、养护检查和养护工程。《导则》力求公路养护造价依据更加完善,更好地指导公路养护预算的编制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公路养护造价数据应用及其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的发展。
三、主要内容和特点
《导则》注重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广泛征求了管理、设计、施工、咨询、软件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定稿。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调整了适用范围。根据公路养护发展新理念,将适用范围由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扩大到各级公路养护造价依据以及养护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增加了对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指导与规范,为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增补了公路应急养护相关费用,保障公路交通应急体系建设;删除了改扩建工程费用,提高了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效益。
(二)补充了养护检查费用。按照公路养护相关技术规范以及公路技术状况监测的要求,增加了公路养护检查费。同时,根据养护检查内容、技术难度、频率不同,将养护检查费分为经常巡查及检查费、定期检查及评定费、专项检查及评定费、应急检查及评定费四项费用,并规定了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同时根据工程作业内容不同,将经常巡查及检查费、定期检查及评定费细分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工程四类。
(三)完善了日常养护费用。《02版导则》中仅规定了小修保养工程项目相关费用,本次修订为保障公路日常性的养护工作,提高公路养护效率和质量,在养护工程费用外单独计列日常养护费用,以保障日常保养和日常零星小修相关工作。根据工程作业内容不同,将日常养护分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五类。
(四)调整了养护工程分类。依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不同,将养护工程费分为预防养护费、修复养护费、专项养护费、应急养护费。
(五)修改完善了公路养护工程费用组成。根据养护市场改革最新要求修改完善了公路养护工程费用组成。一是将《02版导则》中“公路养护工程费”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并根据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二是将现场经费改为企业管理费,并调整计算方法。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等费用不单独计算费率,以企业管理费为整体计算费率。三是将施工辅助费、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合并为基本措施费,并调整计算方法。施工辅助费、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等费用不单独计算费率,以基本措施费为整体计算费率。
(六)调整了养护工程费中多项费用计费基数。将原来以“直接费”、“养护工程费”调整为“定额直接费”、“定额建安费”作为取费基数。避免了由于工料机价格的上涨导致措施费、养护工程项目管理费、监理费等其他费用的增加。
(七)调整了税金的定义及其计算方法。依据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将“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并按“价税分离”原则调整增值税计算方法。税率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八)单列施工场地建设费、安全生产费两项专项费用。依据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围绕公路养护施工现场规范化要求,推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使养护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
(九)增加了施工进出场费。根据养护工程施工组织特点,为解决公路养护工程频繁进出施工现场的费用,增加施工进出场费。
(十)增加了养护前期工作费。为保障养护工程设计质量,针对养护工程特点,将《02版导则》中桥梁特殊检查费和勘察设计费计入前期工作费,分为工程勘察、专题研究、工程设计、招标费用。一是考虑养护工程项目勘察和专项研究工作差异较大,对工程勘察费、专题研究费等费率不做具体规定,而是按类似工程发生的费用或合同金额进行计列。二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重复检查,规定养护工程勘察费可与养护检查费的专项检查与评定费统筹使用。三是为使养护工程设计费用更合理,工程设计和招标费用按累进制费率计算,降低取费起点,并设置保底值。
(十一)调整公路养护预算表格样式。考虑公路养护管理的实际需求,增加按养护单位、路线编号、技术等级汇总的预算表格。
(十二)完善养护项目节及编码。根据信息化发展需要,修改完善养护工程项目节编码和各模块编码,服务于养护造价大数据统计和分析。
四、实施注意事项
(一)正确理解和应用,发挥《导则》的指导作用。使用人员应正确理解《导则》的定位和编制原则,了解和掌握各类费用的逻辑关系,准确把握各项费用的界限和计算方法,切实发挥《导则》对公路养护预算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二)因地制宜制修订各地公路养护造价地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了解其公路养护工作的特点和费用水平,在《导则》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合理制修订适用于本地区的公路养护造价标准,完善公路养护造价标准体系,切实提高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三)注意养护造价数据的信息化收集和分析。在《导则》和其他公路养护造价标准的执行中,需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公路养护造价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使公路养护造价数据赋能交通发展,提高公路养护造价数据对公路养护科学决策的支撑作用。
(四)精心组织宣贯培训。《导则》在公路养护预算的编制和管理中广泛使用,服务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养护管理、设计、施工单位等,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好宣贯培训,以便于准确理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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