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 | ||
发布机构 | 法制司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2-00162 |
主题分类 | 交通部令 | 文号 | 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 |
发布日期 | 2022-04-21 | 主题词 | 非经营性;航空登记;废止 |
效力级别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30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2年4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