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2023年河北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拟授予对象的公示 | ||
发布机构 | 厅工会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3-00125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河北省五一劳动奖和河北省工人先锋号的预通知》要求,在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总工会对我厅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初步确定了我厅2023年河北省五一劳动奖和河北省工人先锋号拟授予对象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授予对象简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如对拟授予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工会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附件:2023年河北省五一劳动奖和河北省工人先锋号拟授予对象简要事迹
联系电话:0311—66652140、83030737(传真)
电子邮件:hbjtysghxt@163.com
河北省交通运输工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