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告 | ||
发布机构 | 厅人事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3-00114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根据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有关要求,现就我厅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查询
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二、审核时间及地点
证件审核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递补审核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审核地点: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1003房间。
联系电话:0311—83035334。
三、证件审核材料
(一)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在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应届毕业生提供《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符合所报考职位条件的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3年7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同时提供报名审核时出具的有关佐证材料。
(二)户籍证明(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依据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人员户籍证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无需提供。依据高考生源地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例如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入伍退伍材料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二)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对证件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空出的面试名额,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