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河北省安委会第五巡查组入驻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巡查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厅安监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0-00803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部署,省安委会第五巡查组从2020年12月28日开始,对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为期不少于10天的安全生产巡查,并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主要内容
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检查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一)《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省有关部门是否对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是否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行了深入贯彻落实;是否紧密联系本行业(领域)实际制订了具体落实举措。
(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是否得到严格落实,是否明确和落实了各级部门领导及其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制订完善了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真正把省委省政府及省安委会、省安委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等。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级部门组织推动落实情况,是否按照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时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看是否成立相应组织;是否建立有关台账;是否取得了实效,是否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是否持续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及风险辨识行业标准制订情况;是否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等情况。
(五)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
(六)《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着重检查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港口和地方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等是否履职尽责、监管到位。
二、举报受理范围
巡查组将受理反映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人员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问题的来信来访,同时接受投诉举报省运输厅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其他不属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不在巡查组受理范围。
三、举报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8332121962(仅接受短信举报)。
(二)举报邮箱:hbjttxcjb2020@126.com。
(三)举报邮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路509号(邮编:050031)。
四、举报受理时间
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8日,每日8:30-17:30。
河北省安委会第五巡查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