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对象的公示 | ||
发布机构 | 厅人事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0-00617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36号)要求,经省级初审,河北交通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周朝霞被确定为河北省优秀教师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人事处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