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第六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08-00254 |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字[2004]594号)精神,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六批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及考核证书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知识考试。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分为知识考试和能力考核两部分,知识考试由我厅和省建设厅联合举办。请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构成要求填写《河北省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试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于2008年9月25日前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省交通厅基建管理处。
二、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包括对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的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的认定。能力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一)能力考核申请程序。申请人员由所在单位集体报名,并填写《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连同申报考核人员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一并于2008年10月25日前报省交通厅基建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员要认真填写《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应根据被考核人员实际情况,如实签署意见,并对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省交通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通过能力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颁发考核合格证书。
三、证书延期工作。
按照《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4年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规定,由省交通厅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如需延期,请于2008年10月25日前由企业统一向省交通厅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详见交通部办公厅厅质监字[2007]225号附件1)。
(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汇总表(详见交通部办公厅厅质监字[2007]225号附件2)。
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三类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参加一次由省交通厅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否则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其延期申请。为使企业“三类人员”能及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交通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省厅决定本次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工作与第六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并进行。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初次参加培训申请考核的人员报到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交会务组。
联系人:张 勇 0311-83054672传 真:0311-83054672
邮 箱:jttjjc2008@163.com
附件:1.《河北省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试人员报名表》
2.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3.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4年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