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08-00250 |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各设区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厅2009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紧紧围绕厅党组提出的“十一五”交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以河北省交通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指导,遵循“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为主,自主研发高新技术为辅,推广实用技术为补充”的原则,抓住交通建设和管理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开展科技攻关。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选报项目,项目申报前要经过科学论证和成果查询,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研究项目的规模和深度,提高研究水平。
(三)为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加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有关项目申报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资格
(一)项目负责人要有申报领域的研究基础并具备一定影响,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二)所申报的项目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技术指标。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1.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有承担的省厅重点计划项目逾期尚未鉴定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2.承担省厅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3.自筹研究经费没有保障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河北省交通厅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申报单位应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申报,省厅不受理单独申报。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31日。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选出定位准确、水平较高、实用性强和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科技项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在申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厅科教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