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石家庄通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七家检测机构通过认定的通告 | ||
发布机构 | 省运管局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0-00379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认定工作的通知》(冀交运〔2016〕204号),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石家庄通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方西线与苏邱村交叉口振兴街西行50米路南)、石家庄宏之宝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村临308国道)、石家庄华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藁城区增村镇杨马村东南角)、宁晋县茂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大曹庄管理区经一路118号)、廊坊冀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左各庄镇南环路南侧)、保定市行运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莲池区百楼乡太保营村村南)、保定市三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地址:保定市南市区三丰中路755号)进行了认定。通过对技术管理文件的审查、现场检测设备的查验和实际检测操作的考核,石家庄通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七家检测机构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2017),通过认定,有效期6年,有效期为2019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现予以通告。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