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第二期道路运输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服务商供应商审核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0-00379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受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委托,负责我省道路运输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服务商供应商审核公示的受理与审核工作,现将组织第二期道路运输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服务商供应商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9年7月16日(16日早8时前到协会报到)。
二、审核及报到地点
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会议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楼B座17层。
三、参审单位
2019年7月15日12时前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单位。
四、审核流程
(一)组织召开审核工作部署会,确定审核次序。
(二)组织审核(分两个步骤进行):
1.第一步:对各送审单位相关材料逐一进行审核。
2.第二步:按照交办运〔2018〕115号文《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试行)》和《河北省道路运输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补充功能要求》要求,参审单位进行终端、企业平台与三方监测平台现场演示测试(见附件1)。
(三)专家审核、认定。
五、相关要求
(一)按《关于道路运输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服务商供应商审核公示的通知》要求带全审核材料(见附件2)。
(二)各参审单位指定2人,参加终端、企业平台与三方监测平台现场演示测试(测试所需相关配套终端设备及电脑自备)。测试合格的终端设备由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现场贴封留存。
(三)测试时限:每个平台测试时间不超过40分钟,每个备案的硬件测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四)审核过程全程录像。
(五)业务联系人:吴振富,联系电话:180 3286 0523
路 明,联系电话:136 3081 0317
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