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厅政法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0-00379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政务办《在省级政务服务中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我厅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实行网上办、预约办、邮递办的审批服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建设类审批事项,建议广大申请人在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暂缓申办。
二、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事项实行全程网办。
三、对确有急需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审批业务需求的,可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提前预约登记,合理确定办理时间。
四、对政务服务事项批准文件、证书等,实行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五、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省政务服务大厅在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检测点”,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提醒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人员登记、消毒保洁、帮办代办等工作,请申请办理业务人员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对于发热者、拒不配合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或拒不佩戴口罩人员,工作人员将劝阻其进入政务服务大厅。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您的理解和行动,就是对防疫工作的最大支持!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办事企业群众的全力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河北政务服务网: http://www.hbzwfw.gov.cn/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311-66635290、66635302
业务预约办理电话:社会事务区0311-66635347、投资建设和农林资源区0311-66635371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