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通告 | ||
发布机构 | 厅人事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0-00611 |
主题分类 | 考录信息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2020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20年10月24日至25日在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专业和级别
本次考试分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3个专业。机动车整形技术专业的考生,在考试时可选择机动车钣金维修技术或机动车涂漆技术中的一个专业内容作答。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三、报考条件
(二)报考检测维修士考试的人员,除符合第(一)条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6年;
2.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5年;
3.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4年;
4.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2年;
5.取得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1年;
6.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博士学位;
7.取得其他工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8.取得非工学类相关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理学、管理学等)的人员,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3年。
(四)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8年第13号通告)规定执行。
四、免试条件
(一)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
(二)取得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或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的报名条件的,参加对应专业的考试(附件1),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水平证书。
五、报考程序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机职考办发〔2020〕1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纪录期限均为五年),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9月15日;
2.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点击“我要考试”,进入“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在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中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纪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1.时间:9月14日至15日;
2.地点: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3.要求:现场复核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我要考试”—“考试报名”—“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一)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9号),收费标准为:
(二)缴费时间和方式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0日至20日完成缴费,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七、成绩管理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依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大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 “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中,报考人员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请考生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2018年版教材。
九、考点地址和联系方式
考点: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联系人:张美华
联系电话:0311-88192160 手机:13722780558
QQ群:879432058(河北机动车考试2020群):
附件1:《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应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docx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