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2013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证件审核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厅人事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13-00253 |
主题分类 | 考录信息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二○一三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结合招聘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证件审核(即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4日至5日(2天),证件审核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1号美华商务酒店1楼德音厅(可乘26路、39路、77路、98路、177路公共汽车在华兴小区下车南行300米路东即到),为保证省交通运输厅及招聘单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机关办公地点不受理证件审核事宜。
二、证件审核范围
以省人社厅组织的统一考试确定的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作为参加证件审核人员范围。(省人事考试局网站可以查到)
三、考生证件审核资料
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应持有的基础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已注明具体就业单位的原则上视为不合格)及复印件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应持有本人未签定单位(空白)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及其复印件1份。复印件交证件审核人员留存。
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还应持有的技能证明材料:按照报考时公布的各岗位技能条件和考生报名表填写的各项内容,提供个人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复印件交证件审核人员留存。
证件审核一般应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书参加审核,证件审核时间与学校组织的考生毕业答辩等其他学习活动时间相冲突时,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证件及证书参加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证件审核未通过或者未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不具有被聘用人员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间安排也将在网上公布,省交通运输厅网址:www.hbsjtt.gov.cn。
(二)证件审核、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劳动处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