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保津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 | ||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03-00106 | |
主题分类 | 交通规费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一、收费依据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8]第224号。
二、区段划分
起点----雄县段
温泉城----冀津交界处
三、车型划分及收费标准
车 型 货车(吨) 客车(座) 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实际收费(元/车)
小 型 <= 1 <= 10 0.30 15
中 型 > 1 <=7 > 10 <= 28 0.50 25
大 型 > 7 <=14 > 28 1.00 50
重 型 > 14 <=20 1.50 70
特大型 > 20 0.10元/吨公里
四、免征车辆
1、设有固定装置的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囚车、消防车、救护车;
2、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在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