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依据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7]第182号。
二、区段划分
石家庄起点至高邑互通立交段
高邑互通立交至邢台北互通立交桥段
邢台北互通立交桥至邯郸北互通立交桥段
邯郸北互通立交桥至省界
三、车型划分及收费标准
车 型 货车(吨) 客车(座) 实际收费(元/车)
小 型 <= 1 <= 10 15(区段)
中 型 > 1 <=7 > 10 <= 28 25(区段)
大 型 > 7 <=14 > 28 40(区段)
重 型 > 14 <=20 50(区段)
特大型 > 20 0.05元/吨公里
四、免征车辆
1、设有固定装置的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囚车、消防车、救护车;
2、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在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