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厅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安排,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14〕113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交基〔2015〕56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774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的规定,省厅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