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5号)、《关于印发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3〕636号)、《河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冀交基〔2014〕509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等规定和要求,我厅已完成河北省2021年度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和试验检测机构及试验检测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至4月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举报或申诉(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北楼1816房间,邮编:050000,联系电话:0311-83054672)。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河北省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pdf
2、河北省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pdf
3、河北省2021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pdf
4、河北省2021年度公路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pdf
5、河北省2021年度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pdf
6、河北省2021年度试验检测工程师评价结果.pdf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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