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印发《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雄安新区各有关部门,雄安集团,各有关主体:
现将《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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