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省近期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省厅决定自2月26日至起,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检查。
一是紧紧围绕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城市客运、港口运营等重点领域,督促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到隐患整治“零容忍”,执法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包保责任制,省厅组成由厅领导带队的11个督导组,分赴各市基层一线开展专项督察,推动安全等工作责任落细、落实、落具体。三是督导检查实行“每日一调度、每日一报告”制度,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真查、真看,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妥善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