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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与兴隆县交通局签订《京津冀协同执法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24-08-29 11:02信息来源:宣传中心访问量:?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区与承德市兴隆县三地治超执法协作机制,8月27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到兴隆县交通运输局交流考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并召开京冀联合治超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双方就加强北京平谷区、密云区与兴隆三地在治理超载超限方面的合作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签订了《京津冀协同执法框架协议》。

《京津冀协同执法框架协议》在提升区域协同治理水平,形成协同发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顺畅、相互支撑的执法格局方面提供了引领。协议签订后,三地将进一步加大京津冀协同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交流经验,共享信息资源,共同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治超方案。(周吉兴)

责任编辑:杜梓季 审核:刘练 邢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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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区与承德市兴隆县三地治超执法协作机制,8月27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到兴隆县交通运输局交流考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并召开京冀联合治超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双方就加强北京平谷区、密云区与兴隆三地在治理超载超限方面的合作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签订了《京津冀协同执法框架协议》。

《京津冀协同执法框架协议》在提升区域协同治理水平,形成协同发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顺畅、相互支撑的执法格局方面提供了引领。协议签订后,三地将进一步加大京津冀协同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交流经验,共享信息资源,共同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治超方案。(周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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